据悉,在韩国将围绕对伊朗制裁问题与美伊展开协商的背景下,韩国政府决定,“只有向伊朗出口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WMD)相关物品的韩国企业才会根据7月1日签署的《伊朗制裁法案》的规定受到制裁”。
22日,韩国外交通商部、企划财政部、知识经济部和金融委员会、韩国央行等表示,今后,韩国政府将在韩伊、韩美会谈时,向美伊两国传达上述立场,并使其得到贯彻执行。
韩国政府尽可能降低对伊制裁力度,是因为美国的《伊朗制裁法案 》实施后,国内对伊出口企业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韩国中小企业中央会于7月28~30日针对对伊出口中小企业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企业中,约有31.5%的企业在《伊朗制裁法案 》生效后,中断了对伊出口。
据悉,韩国政府将在对美伊的协商会谈中,向两国详细说明《伊朗制裁法案》生效后,韩国遭受的损失情况,并表明韩国将在限定的范围内参与对伊制裁的立场。
政府高层官员证实:“政府对《伊朗制裁法案》生效后,韩国企业的损失情况进行了调查。在不久之后的对伊、对美协商中也将围绕韩国企业遭遇的困境进行研究讨论。”
如果考虑到韩美关系的特殊性这一因素,韩国政府很难拒绝美国方面提出的“参与对伊制裁”的要求,但韩国政府力求将因参与对伊制裁而对韩国企业产生的消极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对此,中小企业中央会的有关人士指出:“虽然理解政府接受美国提出的参与制裁伊朗的要求,但很多企业正因此在与伊朗的贸易中蒙受损失。考虑到今后与伊朗的贸易往来,也应该将对伊制裁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为了尽可能减少对韩国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政府有必要与美国进行协商。”
记者 李旷孝
编译 崔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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