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韩国部分企业涉嫌电视机显像管国际价格同盟事件,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29日根据《反垄断法》作出处罚,勒令三星SDI马来西亚法人公司和LP Display印尼法人公司两家韩国企业分别缴纳13.7362亿日元(168亿韩元)和9.3268亿日元(114亿韩元)的罚金。
这是日本公平委首次因国际价格同盟勒令海外企业缴纳罚金的事件。
由于LP Display已撤离电视机显像管市场,这一判决仅适用于三星SDI。
日本公平委勒令这些企业承诺停止对日本电视机制造商进行的价格同盟行为。
之前10月,日本公平委曾勒令三星SDI马来西亚法人公司等11个韩国、日本、台湾电视机显像管制造商缴纳总计约19.48亿日元的罚金。这些公司在出售显像管前,每两个月商定一次销往三洋电机和夏普等公司的显像管最低价格,结成了价格同盟。
日本公平委称,由于三星SDI和LG Display在日本国内均无办事处,因此未及时办理命令送达手续。而对台湾公司,并没有处以罚金。
日本公平委去年10月和此次处罚的金额已达约42.5亿日元(520亿韩元)。
三星SDI对此表示,“一般而言,要对价格同盟行为处以罚款,应找出同盟行为对本国市场起到直接影响的证据。但有关产品未流入到本国市场,日本公平委先行使了管辖权。这是在韩国、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从未发生过的事件。今后,如果有正式的通报,我们将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应对。”可见,今后韩日两国之间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LG电子有关人士对于日本公平委将LG Display看作LG电子的子公司一事表示,“LG飞利浦(LG Display的前身)自从2006年进入法院接管程序后,在资本方面与LG电子毫无关系.之后设立的LP Display更是如此。所以LG与此次日本公平委的处罚事件没有关系。”
아주경제 배인선 기자 baeinsun@ajnews.co.kr
[아주경제 ajnews.co.kr] 무단전재 배포금지
©'5개국어 글로벌 경제신문' 아주경제. 무단전재·재배포 금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