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第二季度居民收入创新高

(아주경제 홍해연 기자) 随着韩国经济景气逐渐恢复,第二季度名义收入增加率创新高,家庭收入连续3个季度保持增加。

韩国统计厅近日发布的第二季度家庭动向显示,全国2人以上家庭的月平均名义收入达355.2万韩元,同比去年增加7.7%。该数据是统计厅自2003年开始建立相关统计以来的最高增加率。

去年第三季度,名义收入同比(-0.7%)呈减少趋势,到第四季度达4.9%,而今年第一季度为7.3%,连续三个季度增加。

随着景气恢复和出口转好,工资收入(5.9%)增加率有所提高,同时事业收入(11.3%)和转移收入(12.7%)也大幅增加。

另外,财产收入(-10.6%)自2008年第四季度以后连续7个季度出现减少。这是因为受低利率影响,利息收入减少,但是去年第四季度达30%的减少幅度有所缓和。

今年第二季度实际收入为307.3万韩元,增加4.9%,较第一季度(4.4%)增加幅大大提高。

消费加上非消费支付的名义家庭支出增加7.8%,月平均达287.2万韩元,自去年第二季度以后连续5个季度增加。其中名义消费支出达221.1万韩元,增加6.8%,实际消费支出达193.9万韩元,增加了4.7%。

12项消费支出全部出现增加的情况。家具和照明(24.5%)等包括家庭用品及服务类增加13.7%,保健(13.0%)服装鞋类(11.6%)、团体差旅(48.1%)、娱乐文化(11.6%)等都出现了10%以上的增加率。

居住、自来水、照明和燃料费上涨了9.0%,饮食·住宿(5.4%)、交通(5.4%)、通信(4.7%)、烟酒类(4.2%)等都增加了5%左右。但是学习、补习教育费(-0.3%)首次出现负数,教育费增加了1.1%。

月平均非消费支出达66.1万韩元,增加了11.5%。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经常租税支出增加了15.0%,不仅年金(12.2%)和社会保障(11.2%)支出,其利息费用(17.6%)也得以增加。

从收入中扣除非消费支出的“可支配收入”月均达289.1万韩元,增加了6.8%,顺差额(68万韩元)除以可支配收入的“顺差率”为23.5%,消费支出除以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消费倾向”为76.5%,与去年第二季度相同。

如果将收入分5个等级,每个等级收入都得到了增加,尤其排在下游达20%的一等级(17.9%)的增加率为接近上游的20%的5等级的3倍。一等级收入中的工资收入(16.4%)和转移收入(19.0%)都得到增加。

阶层之间体现收入差距的收入5等级倍率为4.94,以2季度为准,时隔6年降至5以内,这是自2004年以后的最低值。

shjhai@ajnews.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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