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아주경제 최미화 기자) 据统计,韩国国内信用卡公司发行的维莎(Visa)、万事达(Master)等具备海外划卡结算功能的国际信用卡中,大部分信用卡都没有在海外使用过。
金融监督院11日向国会政务委员会李思哲议员提交的国政监查资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韩国消费者持有的8071万张国际信用卡中,仅在韩国国内被使用的信用卡多达7046万张,占87.3%左右。
虽然具有海外使用记录的国际信用卡仅占到12.7%,但是和仅可在国内使用的专用信用卡相比,信用卡公司更乐于核发可在海外使用的国际信用卡。
目前,正在使用中的信用卡总数为1.1187亿张,其中,国内专用信用卡为3116万张,占到27.9%。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信用卡公司在核发国际信用卡时要向国际品牌信用卡公司支付的标贴费多达975.67亿韩元。这个数额呈连年上升的走势,2007年为1231.51亿韩元,2008年增至1699.27亿韩元,2009年则达到1855.28亿韩元。
李思哲议员分析认为,虽然信用卡公司要承担巨额的国际信用卡标贴费,但仍积极核发国际信用卡,这是因为国际大牌信用卡公司会向韩国信用卡公司支付不菲的激励回扣。
2009年,国际品牌信用卡公司向韩国国内4大信用卡公司支付的回扣总额高达284.53亿韩元,与2008年的211.71亿韩元相比,增加了34.4%。
由于标贴费归根到底都要由持卡人承担,所以对于国内信用卡公司来说,发放国际信用卡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李思哲议员表示:“拥有国际信用卡的持卡人即使不在海外消费,也要向海外信用卡公司缴付相当于国内使用额0.025~0.12%的费用作为手续费,而国际信用卡的年费和国内专用信用卡相比偏高。由于持卡人负担了所有标贴费,信用卡公司只要“享用”国际信用卡公司的回扣就可以了,这也是行用卡公司滥发国际信用卡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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