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生育成"法宝" 美国“落地国籍”原则改还是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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입력 2010-06-06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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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아주경제 편집국 ) 美国在出生公民权问题上实行出生地原则,即凡在美国出生的婴儿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据美国1868年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也就是说,只要在美国出生,就可以自然获得美国国籍,从而享有相应的福利。

随着美国亚利桑那州通过“史上最严苛移民法案”,移民改革问题再次成为美国社会的焦点。据美国媒体报道,近年来引发颇多争议的国籍“出生地原则”很可能成为新一轮辩论的热点。

■“属地”还是“属血”?

美国在国籍问题上实行出生地原则,被俗称为“落地国籍”原则。根据美国1868年宪法的第14条修正案,凡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为了防止非法移民利用这一规定,美国一些议员向国会提出议案,要求修改相关条款,使非法移民在美国生的孩子无法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2日在文章中称,有了亚利桑那州移民法案惹争议的“前车之鉴”,如果相关“落地国籍”的条款被修改,可能再次引发移民问题的激烈争论。

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是在内战期间通过的,当时的考虑之一是以宪法的名义使奴隶拥有合法公民的身份。这种以出生地确定国籍被称为“属地”原则,加拿大、巴西等30个国家都采取这一原则。而大多数欧洲国家在国籍上都采用“属血”原则,也就是说一个人根据其祖上的血统获得国籍。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称,如果国会通过了修改国籍“属地”原则的法案,美国会更多向欧洲国家“属血”政策靠拢。

■生育成非法移民留美“法宝”

出生地原则被很多人视为美国开放理念的体现。美国加州大学社会学教授约翰·斯凯瑞特尼表示,美国认为自己是一个拥有不同种族的大熔炉,所以才会采取这样的原则。但同时,这一点也被很多非法移民所利用。

到底有多少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是非法移民的后代?无法进行准确统计。但根据美国民意调查机构皮尤研究中心今年4月发布的一份报告,这一数字在迅速增长。2003年,大约有310万出生在美国的儿童,他们的父母中有一人或者两人是非法移民。到了2008年,这一数字已经上升到400万。

事实上,在美国生育成为非法移民留在美国的“法宝”。根据相关规定,遭到驱逐的非法移民可以用“离开给子女造成痛苦”的借口,向美国法庭提出留下来的申诉。此外,当这些非法移民的孩子长到21岁时,可以凭借美国公民的身份为父母申请“绿卡”。

不止如此,“出生地原则”还引发了到美国生孩子的风潮。许多孕妇为了让孩子成为“美国人”,通过各种渠道到美国生育,等到孩子出生后再返回原籍。据报道,甚至有一些专门的公司,负责送外国孕妇去美国生孩子,从赴美到给婴儿办理护照提供代理服务。

■部分议员酝酿改革“落地国籍”原则

是继续坐视非法移民在美生育还是修改宪法?美国一些议员提出,应该废除这条法案,出生公民权应该仅限于合法居民在美国出生的孩子。

2005年10月,近百名力主控制非法移民的众议员在国会内结成移民改革党团联盟,他们在提出加大非法移民遣返力度等建议后,开始酝酿取消“非法移民在美国生的子女自动取得公民权”这一条款。根据他们的解释,美国法律的适用范围不应包括非法移民,他们非法来美,所以子女不在适用范围。

关于修改出生地原则的提案已经提交给美国国会。提案称,对于出生在美国的孩子,只有其父母中一个人有美国国籍或永久居留证,才能获得美国国籍。

不过,舆论对于这一法案获得通过并不看好。首先,美国最高法院对非法移民在美国出生的子女自动取得公民资格的争议从未作过裁决;其次,修改宪法需要有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多数票的支持,还要得到四分之三的州的认可,这是一个相当漫长且艰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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