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아주경제 편집국 ) 22日,据韩国保险界和金融界消息,为强化保险营业的现场监督,保险业监督规定的修正案将于本月内纳入立法申告。
修正案中将规定,大型保险代理店有义务报告业绩。
到现在为止,由于保险代理店的营业业绩没有如实报告,金融当局对保险营业中所出现的问题无法迅速把握实际情况。
业界的有关人员表示:“当察觉到一个特定的保险商品的销售量有急速上升等现象时,金融当局应迅速分析原因,制定相关的对策。”
营业业绩义务报告制度将首先在500人以上的大型保险代理店试运行,之后将在300人以上的代理店试运行。
此外,修正案中还将规定大型代理店有义务选拔守法监督人,并同时规定保险代理店的兼营制度和保险代理店职员的应聘标准。
此前,大型代理店守法监督人的选拔义务化等规定在企业中是自由实行的,趁此次强化代理店监督的规定,金融当局也决定将此纳入立法。
如果监督规定修正案纳入立法,通过意见收集和规定改革委员会的审查后,预计将于明年1月24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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